作者: 吴斯旻 邹臻杰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正在加快修订。
继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后,在即将于6月21日至2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反垄断法修正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审议。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总结反垄断执法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对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6月1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杨合庆介绍,提请此次审议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五方面主要修改。五方面内容包括:一是根据反垄断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实践,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本法的执法部门;二是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三是完善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四是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完善;五是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